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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皖财资环[2022]1414号(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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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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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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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市PM2.5-O3污染现状、趋势和时空分布特征研究,更新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跟踪研判典型PM2.5-O3污染过程,分析PM2.5-O3污染成因。构建典型行业VOCs排放清单,开展有色、水泥、化工典型行业“一行一策”。开展秋冬季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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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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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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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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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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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路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第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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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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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1〕510号)》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1套公路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开展交通污染监测,增强监测服务支撑,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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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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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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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160万元,第一笔资金计划按40%安排(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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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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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铜陵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项目运维服务(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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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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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内容包括27套网格监测点,30套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系统,14套高空瞭望监控系统,5套空气质量监测点,6套视频监控系统,3套工业园区VOCs监测系统,2套激光雷达系统、3套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及服务器、平台运维和驻场服务工作,提供所有仪器标准物质、校准设备、耗材、配件的使用和更换以及负责站点的网络、供电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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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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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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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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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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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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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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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铜陵市现有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进行升级,并为平台提供1人1年驻点运维服务及网络安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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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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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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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服务(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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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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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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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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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近地市(池州市、安庆市)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建设超标数据共享功能和邻近地市检测车辆统计功能模块,形成3市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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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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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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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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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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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运维及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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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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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内容包括1套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套黑烟车监测及抓拍系统、1套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站监测设备、1套机动车综合管理平台设备运维及驻点运维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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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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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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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服务(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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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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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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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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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铜陵市提前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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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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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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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皖财资环﹝2023﹞249号(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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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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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支队各大队大气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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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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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3台、手持式电子风速仪3台、多参数气体检测仪1台、甲醛快速检测仪3台、应急个人防护包5套、红外传感无人机3台、GPS定位仪6部、移动执法包3台、现场执法记录仪7部等执法能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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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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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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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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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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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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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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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技术指南要求,编制更新全市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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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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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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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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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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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铜陵市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算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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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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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为铜陵市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算提供咨询服务与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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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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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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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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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皖财资环﹝2022﹞251号(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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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大气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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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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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热成像VOC泄露检测仪1台、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1台、手持式电子风速仪1台、甲醛快速检测仪1台、红外传感无人机1部等执法能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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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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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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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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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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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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