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安排、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市、区级财政要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同级财政及时予以弥补,区财政每年要足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市、区按5:5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西湖镇、新城办、东郊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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