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事业、史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档案移交工作,制定全区史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组织实施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协调全区档案业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区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并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保管和整理,加强档案技术保护,负责落实馆藏珍贵、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推进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和存储工作,建立电子文件中心,负责电子文件的接收、保存和利用。
(五)组织整理旧志,系统收集、整理、交流、编研各种地情和地方志资料。负责《铜官区志》和《铜官区年鉴》的编发工作。
(六)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档案、寄存档案和代保管档案的管理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汇编、公布及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提供服务。
(七)利用档案和史志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与区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
(八)开展党史、地方志、年鉴研究,组织史志学术活动和业务培训。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全称:铜官区档案馆(铜官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办公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2-6861260
网址:无
邮编:244000
邮箱:无
负责人: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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