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事项名称: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实施机构: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4.《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
受理条件: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
申请材料:
1、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
2、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报告(载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企业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3、拟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种,岗位,涉及职工人数,实施周期,轮休调休具体安排,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等);(整合入申请报告)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组织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纪要);
5、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花名册和员工同意实行的签名表。
7、企业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结期限: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核查、结果文件送达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62-6861510。
投诉电话:0562-686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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