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全区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6亿元,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调入资金及结余等收入总计34.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47亿元,加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总计32.6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转结余2.1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1.71亿元;基金支出11.18亿元,年末结余0.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95万元,支出440万元,年末结余155万元。审计中还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代编规模大,预算执行衔接不到位,项目填报标准不统一。
(二)预算指标调剂占比较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低。
(三)对部门绩效目标审核不严,高新区管委会当年支出大于收入。
(四)科技创新区级补助政策修订不及时,发放补助审核把关不严。
(五)老有所养政策执行中技能培训未达标,购买服务有重合。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二)预算执行率低。
(三)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四)公务卡结算规定执行不严。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村集体收入过度依赖投资分红和银行利息,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狭窄,发展潜力不足。
(二)“三个一批”项目不能直接给村集体经济带来自身造血功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收益、资金闲置、资金回收期超实体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等情况。
(三)村集体资源出租程序不合规、租金收取不及时、部分资源闲置等。
四、城市绿化领域管理情况
(一)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工程建设变更事项未履行变更程序。
(三)部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
(四)个别项目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个别项目未按设计施工,个别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
(五)多计工程价款、验收不规范、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
五、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情况
(一)非专家人员领取劳务报酬、专家选取不合规、药品采购不规范。
(二)存在服务转包情况、采购药品有返利且未签订合同。
(三)救灾药品管理不规范、盘亏资产未及时处理。
(四)存在收入未入账、财务核算不规范、住院资料管理不善等情况。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情况
(一)项目前期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工程费用超概算、EPC项目预算滞后限额设计不规范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理单位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施工单位带班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情况。
(三)项目验收存在签证审核不严谨、竣工结算不及时、检测验收不规范等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