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官区促进工业经济提质扩量增效暂行办法的通知》(区政办〔2023〕1号)于2023年1月31日颁布并施行,目前多处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相冲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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