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及审批依据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56号)第四十二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五)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二、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必要);
2.经营者身份证明(必要);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必要);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非必要);
5.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证明(必要);
6.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必要);
7.营业执照(必要);
8.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布局简图(必要);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受理机构:铜官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点:
兴隆所(铜陵市铜官区揽江秀苑2号网点)2199281/新城所(铜陵市泰山大道北段673号(新城办事处一楼大厅))2686653/大市场所(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5208号东郊司法所楼上)2602995/西湖所(铜官区福景东方城3期98栋2楼)6866100/狮子山所(铜陵市铜官区先锋西村38栋301)6821284/长江路所(铜陵市铜官区长江东路173号浙江商会4楼)2854964/杨家山所(铜陵市铜官区爱国西村18栋)2836376/北京路所(铜陵市铜官区井巷新村72栋2楼)2199299/铜陵商城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中段铜陵小吃街四楼)2818633/蓝天商城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铜官数谷A1栋5楼)2868228
五、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二)现场核查
(三)作出结论
六、收费依据:免费,不收取费用。
七、结果送达: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申请人
八、法定办结期限
10工作日
九、承诺办结期限
1工作日
十、监督投诉渠道:区市监局办公室22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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