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我区托育服务能力,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现对符合要求的托育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向铜官区卫健委反映。
铜官区卫健委受理电话:2854404
附件:2025年铜官区新增托位建设补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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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铜官区新增托位建设补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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