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各托育机构、各医养结合机构、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
现将《铜官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铜官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铜陵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铜陵市铜官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
-2026年)》要求,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防范重大事故 ,努力减少 一般事故,加快推进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 省、市、区安委会有关部署,强化委属各单位、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等各类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步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一是委属各单位。按照《铜官区卫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强力推动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各类法规,明确从主要负责同志到工作人员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全员岗位责任落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托育机构。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用火用电用气、巡查检查、安全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医养结合机构。强化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同步推进。五是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委属各单位、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等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覆盖。抓好在职人员培训常态化培训、相关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等,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重点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技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重要内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 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 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 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四)全力防范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增加“时时放心不下、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 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其他突出 消防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遵循危化品安全操作规 程,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危化品出入库 核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排查食堂、锅炉、热力泵房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等主体责任。有限空间方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 制度,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开展相关专业培训情况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第三方安全责任。自建(在建)房屋方面,对单位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施工场地和装饰装修场所动电、动火、动焊管理,做好施工场所与工作区域有效隔离。后勤治安方面,加强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空调、污水站、制氧间和液氧站等场所和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防护,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全面整治老旧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强化内部安保,主动排查调处各类医患纠纷,严防伤医事件发生。
(五)持续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探索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 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 理,全面提升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 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 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 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 尘肺病康复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 展职业卫生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各托育机构、各医养结合机构和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各托育机构、各医养结合机构和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处室(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考核督导。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通报、多发 督促函、多暗访”方式,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 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 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 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 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
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