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官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的文字解读
2023年9月19日,《铜官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铜官食安办函〔2023〕8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8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皖食安办函〔2023〕6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结合铜官区当前集中用餐单位数量大,用餐人员多,缺少明确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决定自2023年9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集体用餐单位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数多,其食品安全十分重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铜官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加强保障我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地落实落细,铜官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25日成立编写工作小组,8月31日召开全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铜官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及相关人员参会。会后,根据会议内容起草了《铜官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9月8日,铜官区市场监管局发函至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家区直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结合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当前区内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现况进行修改完善。
9月18日,铜官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铜官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审定工作会议,铜官区食安办主任阮德伟主持会议,正式审定了该文件。9月19日正式印发《铜官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
(二)预期成效
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环境卫生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减少。
五、主要内容
(一)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企业需严格做到: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2.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3.定期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加强监管执法
1.严把许可准入。发放许可证前,对各单位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新获证的单位食堂,获证后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2.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通风、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重点检查操作间、分餐间等场所,检查各单位是否做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留样。
3.严管承包经营行为。关注区内承包经营企业及其承包食堂的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结案后公开曝光。
(三)加强行业管理
1.严抓日常管理。加强考评,每年对集中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2.严格招投标管理。加强承包经营食堂招标过程监督,中标企业及时公示。不定期对承包方机械能监督考核,不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及时更换。
3.推行“明厨亮灶”。区内学校集体配餐企业落实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供餐后向每家供餐学校及家委代表(5-10人以上)开通观看权限。
(四)压紧压实属地包保责任。
督促各地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实地包保督导,发现问题督促食堂立行立改,并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铜官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五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一)建账销号。按“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排查提炼本地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共性问题及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逐项对账销号。
(二)会商调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商调度会,研究解决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导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
(三)约谈通报。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滞后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集中用餐单位通报;对集中用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四)行纪衔接制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主动接受监督。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全面自查,摸清铜官区内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底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根据排查情况展开集中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制定整治措施,倒排整治工期,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治实际效果展开复核。
三是各部门定期梳理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整体情况、经验做法,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解读部门:铜官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
联系电话:219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