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2023年资助如下:对特困人员给予35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 300 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50 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 270 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80 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 175 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175 元),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确保救助对象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符合他参保资助标准的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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