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二十一
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批复
区征收服务中心、西湖镇:
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二十一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超过30日,公告期间未收到被征地权利人提出的书面听证申请,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现批准同意发布《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请你单位本着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二十一项目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统征地块二十一)
2023年3月17日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 告
铜官征〔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区征〔2022〕21号)和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会同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官区分局、西湖镇、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二十一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铜官区西湖镇长龙村。征收总面积为1.9378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二十一建设项目用地,拟征收铜官区西湖镇长龙村共一个地块。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规定执行。
(三)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1.房屋征收统一拆迁,实行货币化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安置,产权调换安置地点:西湖北片安置点。
2.拟征地农民涉及的农业人员养老保障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辖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意见》(铜政办〔2021〕8号)执行。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到铜官区西湖镇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铜官区西湖镇及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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