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狮子山高新区项目用地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辖区集体土地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铜官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铜陵市铜官区2022年统征地块十三建设项目用地,拟征收铜官区西湖镇狮子山村、朝山村、长龙村共十六个地块。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有关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铜官区西湖镇狮子山村、朝山村、长龙村,东至铜精山大道,北至铜井东路,西至地质大道(沿伸段),北至规划路。征收总面积为18.00817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公示10个工作日,拟由铜官区征收服务中心指导监督西湖镇人民政府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成员予以配合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铜官区西湖镇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铜官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征收现状调查完成后公告并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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