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2023〕14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小微
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办社区: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3〕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宣传,引导小微民营企业主动参保,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023年3月2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