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教育局学习制度
(2023年1月6日党工委会议修订)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将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学人员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扩大到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总支(支部)书记、校长、园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
二、学习内容
政治理论学习、政策决策学习、业务知识学习。
三、学习方式方法
1.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独立思考与相互交流相结合。
2.集中学习:区教育局党工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第一阶段一般安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主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3.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由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提出建议,党工委书记、局长审定,提前送达参会人员。自主学习可结合自身工作确定学习内容。
4.集中学习由党工委书记、局长主持,或由党工委书记、局长委托班子成员主持。
四、学习要求
1.参学人员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主动安排好自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学人员应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按要求适时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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