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 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此外, 对于巴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 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 政策。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 (社区) 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 审核、县(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 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 村 委 会 (社 区 ) 帮 助 其 提 出 住 房 保 障 申 请 。 县区住建部⻔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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