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财政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税、金融、国资国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区与镇办社区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制度。
(二)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和公务卡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政府性资金保值增值工作。
(四)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会同财政资金主管部门拟定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监缴和使用工作。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指导全区对上争取转移支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资金。指导、监督财政惠农资金补助发放工作。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配合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八)监督财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处理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预算评审、政府投资评审等工作。
(九)负责牵头组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做好民生工作相关资金计划安排与管理工作。
(十)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按规定对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十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组织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报告。
(十四)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十五)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管预决算相关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十七)负责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考核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属国有企业总体业绩考核。
(十九)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
(二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职责。
(二十一)加强与中央驻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驻铜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十二)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牵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中央驻铜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处置有关工作。协同中央驻铜金融监管部门,协助做好属地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协调组织地方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才工作室)、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44000
邮箱:tltgqczj@163.com
电话:0562-2100308
负责人:铜陵市铜官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