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雷:
经查,你未经规划批准,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佩德拉萨小区进行违法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你做出没收违法收入和罚款处罚。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有效送达,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铜陵市铜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请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铜陵市铜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129号,电话:0562-2818617)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已送达。
铜陵市铜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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