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印发铜陵市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13〕50号),维护主城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有效防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1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关于加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20日,全区召开区城区管理工作推进会,会上我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1月27日,我局再次征求铜官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和城管部门为主体,互为支撑、密切配合、高效合理的控违治违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治理科技支撑,建立“技防+人防”的违法建设防治网,进一步提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科技化水平。积极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违法建设治理模式,加大对新发违建的巡查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建楼盘和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治理管控,切实做到即发现即处置,确保我区新发违法建设“零增长”。结合项目建设和棚改清零计划,坚持各个击破、逐步消减工作方针,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努力实现辖区内存量违建得到全面治理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是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城管、住建、规划、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违法建防治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当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辖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
六、创新举措
探索建立违法建设防治信息网,摸排登记并经依法确认的违法建设纳入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部门间要加强协调力度联动和信息共享,坚持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在产权登记、出租出售、生产经营、征收补偿等各方面对违法建设进行限制和规制。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全区违法建设防控网络,促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制度化。
(二)实行目标考核机制。实行违法建设防控考核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制度,并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提高高新区及各镇办社区的工作意识。
(三)严格督察督办。建立督查制度及督查组织,加强违建防治工作的重点环节的督促,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四)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安排专项资料,用于违建考核工作和举报奖励。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章海燕,1885627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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