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9.07
19.6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7
公务用车购置费
19.57
注: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铜官区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铜官区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2021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65万元,增长109.1%,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购置税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57万元,增长108.7%,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购置税增加,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事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运行时的维护。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铜官区司法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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