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5MB0T68845E/202208-00053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制度 |
| 发布机构: | 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公民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印发铜官区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区卫〔2022〕69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项“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暖民心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铜官区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官区卫健委
2022年8月29日
铜官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健康口腔行动有序开展,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项“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办发〔2022〕13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暖民心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办〔2022〕9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卫〔2022〕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区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
2023年底前,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参与牙病预防体系建设。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初中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5.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6.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提高口腔医学毕业生留铜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
7.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区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和省口腔卫生中心开展的培训。依托市级口腔科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8.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参与建立省市区三级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9.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层面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10.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11.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市口腔科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增加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区财政设立健康口腔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新增牙椅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民生的积极作用。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任务调度表
3.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各市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1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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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
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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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 |
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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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
2022年6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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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 |
2022年底前,基本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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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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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组织区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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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2022年底前,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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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
待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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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专项整治。 |
2022年启动。 |
区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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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2022年底推广应用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区卫健委医政办 |
附件2
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任务调度表(202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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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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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儿童涂氟人数(8%)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数(8%) |
3-6岁儿童涂氟人数(16%)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数(16%) |
3-6岁儿童涂氟人数(22%)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数(22%) |
3-6岁儿童涂氟人数(28%)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数(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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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官区 |
1235 |
1450 |
2475 |
2330 |
3320 |
3180 |
3745 |
4230 |
注:一年两次涂氟费用约30元/人;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费用约40元/颗,共四颗,约160元/人。
附件3
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各市考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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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分方法 |
时限要求 |
评分处室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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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年度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10分) |
(1)局部涂氟、窝沟封闭的适龄儿童覆盖率均达8%,得7分;每有一项未达标,扣3.5分。 (2)窝沟封闭完好率达85%,得3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总结报告等。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疾控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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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3.5分) |
(3)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的,得3.5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9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疾控处、医政医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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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爱牙科普宣传(8分) |
(4)市级印发健康口腔行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得2.5分。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等。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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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刊发新闻报道、开设主题专栏、开展宣教活动、制作科普作品、打造电视节目(或制作公益广告)各得0.5分。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通知、宣传页、宣传视频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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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岁适龄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得3分,70-79%得2分,60-69%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随机抽查县区各25名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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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疾控处、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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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口腔专科医院建设(5分) |
(7)开始筹建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得5分;未达要求不得分。 |
查阅资料:市委 市政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等设立或筹建公立口腔专科医院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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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分方法 |
时限要求 |
评分处室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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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8分) |
(8)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比例达85%,得8分;每降低1%扣1.6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中医药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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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8分) |
(9)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5%以上,得8分;每降低1%扣1.6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中医药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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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10分) |
(10)完成年度目标人,的10分;未完成,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处、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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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4分) |
(11)本科以上学历口腔专业人员占比总分:1.8分。根据各市本科以上学历口腔专业人员占比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得1.8分,往下依次递减0.12分,排名最后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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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级职称口腔专业人员占比总分1.8分。根据各市高级职称口腔专业人员占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得1.8分,往下依次递减0.12分,排名最后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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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口腔专业人员招聘引进力度总分:0.4分。每万人口口腔职业(助理)医师存在缺口及有口腔专科建设任务的市,未开展口腔专业人员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扣0.4分,其余不扣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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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5分) |
(14)市级组织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市培训人数不少于15人,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培训通知和参训人员签到表等。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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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5.5分) |
(15)2022年本市辖区内推广的口腔适宜技术达到7项,得3.5分;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科教处、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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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省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平台录入所选择技术的应用病例,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录入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10%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掌握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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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分方法 |
时限要求 |
评分处室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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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专项整治(4分) |
(17)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印发的文件、通知,相关总结报告。 |
2022年5月起 |
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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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患者满意度调查(5分) |
(18)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得5分,80%-89%得4分,80%以下不得分。 |
省级组织随机抽查各市1%的口腔门诊患者。 |
2022年9月底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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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4分) |
(19)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市级年度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培训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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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大投入力度(10分) |
(20)市级当年筹集资金达到《健康口腔行动方案》测算要求的,得10分;筹集资金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通知;资金拨付凭证、预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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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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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口腔医师数(5分) |
(21)每万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58人得5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但未达到1.58人得4分,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未达到1.58人不得分。 |
查阅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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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医政 医管处、审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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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口腔护士数(5分) |
(22)每万人口腔护士数达1.50人得5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但未达到1.50人得4分 |
查阅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并随机抽查各市10家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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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医政 医管处、审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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