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自然灾害救助服务
2.救助对象:自然灾害发生后,因灾基本生活困难人员
3.办理窗口:镇办社区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必须的公示时间)
6.窗口电话:各镇办社区电话
7.投诉电话:0562-6863386
二、法定依据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
《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
《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个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需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申请困难的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申请,并形成文字资料存档。
第二步:民主评议,完成申请后,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民主评议,确定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步:张榜公示,经过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救助对象,应在村委会(居委会)或村(居)民小组范围内上墙公示。公示时间10日以上,公示结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将救助对象名单、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镇办社区。若对评议结果提出异议,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步:核查上报,镇办社区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对拟救助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核实后报区应急管理局。
第五步:区级审批,区应急管理局对镇办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随机抽检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和批准。
第六步:发放补助,村(居)民委员会公示补助发放结果,并将资金发放花名册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1份)
(三)银行卡(复印件)
五、权利事项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结果
享受自然灾害救助服务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村民委员会:
今年我家因灾造成 (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使家里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十分艰难。特向村民委会提出冬春救助申请,望批准为谢!
申请人 : (签字、盖章或手印)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人
家庭住址: 村 组
年 月 日
铜官区自然灾害救助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龄
家庭人口
家庭
住址
家庭类别
特困户( )(属:五保户□低保户□ 贫困残疾户□ 重点优抚对象□)
一般户( )
受灾情况
及申请
理由
村(社区)意见
(盖 章)
镇办审核
意见
区应急
管理局
审批意见
铜官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户主姓名
补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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