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2、政策对象:自然人
3、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标准:30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人;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4、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5、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6、办理流程:1.受理: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申请,线下通过安徽省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社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就业科申请。在市本级社保中心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网上提交申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在系统受理补贴申请,并作出初审通过、初审不通过(补正告知)处理。 2.审查:初审通过后从系统报市人社局审核,报市财政部门核定,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市就业局。 3.办结: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7、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社保服务厅综合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领取或快递送达
10、咨询电话:0562-212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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