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列席本辖区环委会会议。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许可具体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无
办公地点: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地址: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44000
邮 箱:tgqhbj@126.com
联系电话:0562-2828586
负 责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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