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2021〕28号
关于对加快推进优质工业企业引育 赋能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文件立项的情况说明
区政府:
规上工业企业、项目是工业的核心力量,是提升城市能级、推动我区产业发展的坚实支撑。我区作为铜陵市中心城区,规上工业体量在全市不占优势。为响应国家“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号召,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倍增的目标任务。现将“加快推进优质工业企业引育 赋能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文件立项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政策目的
(一)我区工业发展现状
工业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保障,是赢得长远发展优势的重要基石。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必须始终坚持把工业作为经济行稳致远的压舱石,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大力度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从工业产值、投资等指标横向比较来看,我区工业经济呈现规模总量持续扩大,发展基础有力夯实;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竞争有效激活;工业园区持续发力,发展支撑有力增强的发展趋势。但同其他县区、其他地市中心城区相比,我区工业仍呈现在城区经济发展比重不突出、企业数量效益在全市占比不突出、工业企业在全省工业企业表现不突出、工业增效在全市排名不突出等外在表现。
(二)出台政策的必要性
1.国家战略规划发展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造业是国家经济的命脉所系,要做优做强实体经济。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把制造业的总量进一步提升,更要实现工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盼
省委书记李锦斌提出要展现更多“安徽作为”,力争更多“安徽成就”,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见效:聚焦“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
3.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1)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规模工业企业培育“两转一保”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办〔2020〕23号)提出,加强激励引导,自2020年起,按照《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首次进规企业予以奖补;鼓励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在此基础上,可另行制定叠加奖励政策。
(2)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办〔2021〕14号)中明确提出,要求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从要素保障、环境优化、工作协调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二、政策参照依据
此次政策出台了结合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以及此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意见,以推动产业集聚和重点支持为政策出台出发点,优化政策内容条款。
部分政策条款参照原《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区政办〔2017〕1号)、《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以及其他地市工业奖补政策条款。
三、政策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优质工业企业引育 赋能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体条款共计7条,主要为工业企业引育、工业深度发展、工业信息化、工业统计强化4个版块组成。
其中工业企业引育3条,分别是鼓励企业达规入库、鼓励企业持续发展、支持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业深度发展共计2条,分别是鼓励企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工业信息化共计1条,为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业统计强化共计1条,为提振工业企业社会责任。
补充条款主要对政策执行时间、相关限制条款等进行了补充说明。
其中:办法 第一条 鼓励企业达规入库。对首次成功入规的工业企业,除享受市级相关奖补政策外,额外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每户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
执行原《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区政办〔2017〕1号)条款(对奖励标准从原先的2万元提高至10万元)以及经开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额外奖励20万元)
制定目标为鼓励企业申报入规,推进工业企业倍增顺利实施。
办法 第二条 鼓励企业持续发展。对首次列入我区梯度培育库,2年内成功申报入规或获得市级专精特新、市级科技小巨人等荣誉称号的培育企业,额外给予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照全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工作要求,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示范荣誉。
办法 第三条 鼓励企业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符合最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改造类项目,对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当年设备投资150万元(含税)以上的项目,在市有关政策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两个点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列入我区进规梯度培育的拟进规企业(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比照享受该项政策。
执行《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区政办〔2017〕1号)原技改补贴政策,对内容描述进行了调整,奖补对象为规上工业企业且为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类项目,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参照2021年省经信厅关于“重点短板技术改造指导目录”以及《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投资指南》为方向,提升我区工业企业在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办法 第四条 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国家、省级级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提标准创品牌,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企业获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等,按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
办法 第五条 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给予其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按国家、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
主要参照省中小企业(民营经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文件,对相关政策进行汇总梳理。
办法 第六条 支持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定位工业企业,自新企业开工起1年内进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一次性给予招引单位或个人3万元/家的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1亿元的项目,分别给予招引单位或个人5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照我区招商引资及高新区管委会相关招商政策
以高新区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为例,园区招商为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奖补,若存在重叠部分按照补充条款中就高不就低予以兑现,对园区外项目招引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执行。
办法 第七条 提振工业企业社会责任。对全面完成统计信息报送、基础资料工作的规上工业企业首席统计员给与其当年工业工作津贴3000元;对当年形成1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的工业项目公司管理层给予其集体5万元的奖补。
参照绍兴、黄石、岳池县等地关于统计人员补贴,但对标准予以调整。
按照《铜官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汇报,请同意批准立项。
附:1.《关于加快推进优质工业企业引育 赋能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的汇报》(送审稿)
2.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规模工业企业培育“两转一保”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办〔2020〕23号)
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办〔2021〕14号)
4.铜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官区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5.《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区政办〔2017〕1号)
6.《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7.关于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网址:/zxzx/gsgg/202108/t20210820_1528625.html)
8.《不予受理通知书》
9.《铜官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区政办〔2016〕44号)
铜官区经信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