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我区立即组织所辖20个镇办社区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我区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39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局长做出批示,分管领导查夏芳副局长亲自抓。在局务会上,局领导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实施行动,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我区文物文博单位火灾隐患,重点对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古建筑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问题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使用文博单位的单位不定期地对用户进行用火用电情况的检查,传授用火用电知识,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定期检查电器、电路等设备的安全性,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使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此次文物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摸清了我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早日进行整改,杜绝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通过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强化了我区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文物安全的重要性及本辖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足,从而把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变成一种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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