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根据《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我区2022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区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在2021年达到60%,到2030年达到80%以上,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 在全区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工作,2022年产前筛查率达到70%以上(其中筛查人数占符合筛查条件建册孕妇的8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全区完成产前筛查人数1700人。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怀孕14-20+6周,且夫妻至少一方为本地户籍或常住。
(二)服务内容
1.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2.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 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3.对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做好咨询随访工作。
三、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一)经费筹集
实施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产前筛查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188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5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
(二)经费使用及管理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实验室检测、标本收集及运送、健康宣教、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项目督导等的专项服务支出。由区财政、卫健委部门采取预拨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的办法拨付,先由定点筛查机构垫付,市财政、卫生部门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区卫健、区财政部门按任务完成数与有关单位进行结算,未达目标任务数的按实际检查人数进行结算。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财务制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经费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产前筛查工作,不断健全筛查服务网络;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目标人群应检尽检,加强数据信息化建设,保障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卫健委做好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强化工作质量,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户外大型宣传标语、服务机构宣传专栏、宣传手册或折页、宣传专题片、孕妇学校、公众号等载体,普及产前筛查服务政策及内容,引导民众主动积极接受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