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为: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及以上补70元,缴600元补80元、缴700元补90元、缴800元补100元、缴900元补11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1500元补150元、缴2000元及以上补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按3:7分担。
对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光荣证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参保的,在现行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每人每年30元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区按3:7分担。
对我市符合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缴费,由县(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人民政府按照200元/年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上述人员如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政府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500元标准给予个人缴费补助,丧葬费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按3:7分担。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