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9〕280号)、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8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铜政〔2021〕9号),以及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第十二期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做好本期房源分配工作,经研究,决定于3月16日在铜陵市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对申请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住建部公租房管理系统市级平台中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期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申请情况
我市第十二期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共371套,经辖区受理申请并审核,共有1033户家庭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
二、按以下排序摇出选房顺序号
第一优先序列6户(低保家庭成员中有2或3名未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序列81户(低保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残疾家庭);
第三优先序列55户(其他低保家庭);
第四优先序列2户(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有2名未成年子女);
第五优先序列12户(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残疾家庭);
第六优先序列11户(其他低收入家庭);
第七优先序列27户(优抚对象、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第八优先序列35户(已领取《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的家庭,其中3户有2名未成年子女优先排序。本序列按《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顺序号排序,不再另行摇号);
第九优先序列12户(退役军人、环卫工人的家庭);
第十优先序列13户(家中有2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第十一优先序列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十二序列778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家庭)。
三、其他
(一)本次申请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一次性全部摇出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放弃选房的,按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递进选房。
(二)房源全部分配后未选到房源的家庭,按本次摇号顺序轮候,轮候期内发放租赁补贴。
(三)本公告后如发现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有故意隐瞒、虚报虚假信息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可向市房管处和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举报。举报情况属实的,取消本次分配资格。
举报电话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5816301
铜官区住建局:2860537
郊区住建局:2896673
附件:铜陵市第十二期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员表(1033户).xls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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