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业和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四)按管理权限组织农业、水利等行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在农业生产的使用环节进行监管,开展大宗农产品监测与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六)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做好农机作业服务;监管农机技术维修、农机零售市场;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牌证照的发放;负责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及资金结算汇总工作。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申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申报项目中有关水利投资计划。
(九)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全区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的论证工作;负责全区人畜饮用水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作及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全区主要河流及跨乡(镇)河流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主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十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铜官区长江段长江十年禁捕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所有工作。
办公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3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44000
邮箱:szsqnw@126.com
电话:0562-2100168
负责人:局长王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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