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加强全区文旅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本系统的极端天气应对,尽可能地为事件相关人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相关人员和经营单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区文旅系统的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极端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我局气象灾害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赵鹏 局长
副组长:查夏芳 副局长
成 员:裴罕、李娜、陶定菊、伍先进、王芳、王健、朱晨、许鑫、韩玮、汪婷
(二)主要职责有: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完善文旅系统防灾预案,组织开展文旅系统的防灾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示精神,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人员转移命令,指导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工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开,文件、传真的拟定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现场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制定切合本行业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种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各文旅行业;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时,提醒大家无论在哪里都要注意安全,提高大家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施工现场道路排水系统畅通,敦促行业对现场所有设施每天进行全面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级红色),重大灾害(1I级橙色),较大灾害(山级黄色),一般灾害(IV级蓝色),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组织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现场人员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人员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和文旅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文旅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
2、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和文旅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文旅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
3、Ⅲ、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
事件发生后,文旅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区应急局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区文旅局负责向区应急局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五、指挥和处置
1、区文旅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执行区应急局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区文旅局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3、区文旅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等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4、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发布信息。
六、后期处理
(一)文旅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极端天气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文旅局要协助区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应急局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作出报告。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四)奖惩
文旅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文旅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区应急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文旅局要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要通过图书、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加强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术通讯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本预案由区文旅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铜官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