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二、承办机构
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
2、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报告(载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企业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3、拟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种,岗位,涉及职工人数,实施周期,轮休调休具体安排,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等);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组织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纪要)及公示情况报告;
5、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包括审查意见书);
6、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复查登记表;
7、上一周期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考勤情况等);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服务流程
1、审查申请人材料:① 不符合特殊工时制条件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并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③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给予特殊工时制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4、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收费依据
十、咨询方式
区人社局686151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