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新荣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其区教研室(电教馆)主任职务;
李志明同志任区教研室(电教馆)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萍同志任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玲玲同志任区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巨晨寅同志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启文同志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慧同志任铜陵大市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卞文赋同志任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伟同志任区农贸市场服务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阮德伟同志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冯仕伟同志任天井湖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念东同志任映湖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聘);
郜小兵同志任五松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俊同志任人民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聘);
方家平同志任学苑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兴鹏同志任幸福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包滨同志任官塘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婧同志任阳光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翔同志任螺蛳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小兵同志任友好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聘);
李满芝同志任露采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聘);
梁锐虎同志任金口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强同志任鹞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万旗同志任朝阳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肆同志任滨江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晨同志任金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勇同志任狮子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夏玉良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百树同志的市第十二中学教务处主任(副科级)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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