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卫健委
实施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划分标准:村级:负责申报组织评议县级: 乡级:负责调查核实情况; 负责对乡级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确认。
受理条件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三、本人申请乡级审核通过,符合上报条件的。
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确认对象申报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残疾证明
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区卫健委或区卫健委窗口报送材料或在网上上传申请材料或已邮寄方式寄出,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材料符合要求,则报送卫健委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当场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标准 免费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可快递或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0562-2226881
监督电话 0562-2878485
受理机构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111号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