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加强我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铜陵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我区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年度目标
2020年全区产前筛查人数2200人,产前筛查率达50%以上。
三、实施原则及主要内容
政府主导,分级筹资;明确职责,部门协调,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填平补齐,满足需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过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区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
四、服务对象
1. 预产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孕周在15周-20周+6天的本区居住人员;
3. 无异常孩子分娩史,夫妻双方无染色体异常;
4.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为宁国本地户籍。
五、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实施产前筛查项目经费188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分担,其中区承担部分涉及镇办社区的由区直与其按5:5分担。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向区卫健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表及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六、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二)推动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卫生健康、财政、民政、宣传等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落实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加强对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强化工作质量和进度,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户外大型宣传标语、服务机构宣传专栏、宣传手册或折页、宣传专题片、孕妇学校、公众号等载体,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出生缺陷防治意识;利用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政策和惠民项目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