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5〕251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5〕20号)文件的规定,现对本辖区许峰等31户家庭在市场自行承租住房的租金补贴审核通过名单及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铜官区住建局:2860537
附件:2020年上半年自行承租发放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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