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期房源分配工作,根据《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办﹝2016﹞9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房分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办﹝2017﹞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月30日在房地产大厦十二楼会议室,对申请人员进行摇号分配,以确定本期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及选房顺序号。现将本期保障房摇号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房源申请情况
我市第十期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共642套,经辖区受理申请并审核,共有1752户家庭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
二、直接获得保障资格情况
铜源馨居等3个项目共164套,申请家庭87户,因申请户数少于房源数,87户家庭直接获得保障资格,分别是:
三、通过优先轮候获得保障房资格情况
(一)优先轮候顺序:
1、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三项条件的人员中,持《经济适用房预登记证》人员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和《办法》规定的 “六类情形”优先保障梯次轮候。同等条件下,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之后,其余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再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2、上述顺序轮候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对符合“住房”准入条件但不符合“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进行摇号分配。
(二)通过《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和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优先原则,235户家庭通过优先轮候获得保障房资格,分别是:
摇号流程
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条件,且持有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的申请人员在各自项目中按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编号顺序优先确定选房顺序号、剩余家庭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本次摇号首先在溪山雅居等13个房源项目中根据各项目申请情况及房源情况,按六类优先顺序分别摇出各项目申请人员的保障资格及选房顺序号。
其次在确定各项目申请人员保障资格及选房顺序号后,剩余77套房源在申请所选项目但未轮候到并且服从调剂申请家庭中摇出超出对应房源的申请家庭,前77户家庭按抽出的顺序依次选房,若有放弃的以78号开始依次递进。
若以上所有选择服从调剂人员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对仅符合“住房”条件的家庭按以上规则产生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后如发现获得资格家庭成员有故意隐瞒、虚报虚假信息,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局及区建设主管部门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取消本次分配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名额,按优先情况依次递补(同等情况摇号递补)。
(二)本次分配摇号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居民代表等全程参与监督。具体房源分配工作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市住房保障局:5816301 铜官区住建局:2860537郊区住建局:2896673
经开区规划局:281931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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