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铜官区报销制度,按照规定履行支出审批手续。确定由一名副局长负责财务审批,确定一名具有会计基础知识的工作人员从事财务报账工作。
二、发票报销时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并注明开支事项的原因和用途,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审核签字,特殊情况时应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则上经办人与财务报账员不能为同一人。
三、经费支出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签字,单笔5000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支出须经区分管领导审批。
四、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按照市区公务接待规定标准执行,用餐标准最高不超过120元/人,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报销严格遵守“四单”合一制度,即报账时须附有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正式税务发票、接待清单;工作人员因公需要须临时加班,工作餐费用标准控制在20元/人.次,每次加班工作餐必须详细记录加班事由和加班人员,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五、差旅费。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报单位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差旅费的报销单上除填写出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单据张数及报销人、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外,还须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单》。车船费、市内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按规定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等级凭证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按规定补助标准:不带车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人.天,市内交通补助80元/人.天;自带公车出差补助伙食费100元/人.天及过桥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会议和培训应当坚持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会议实行分类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培训应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在本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职教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安排的培训费中列支。会议(培训)费报账时必须附会议(培训)审批文件 、会议(培训)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会议(培训)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凭证等。
七、办公费用。办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要求。办公费用报帐时须附明细清单,清单上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并由验收人签字。
八、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如采取招标采购方式的,报账时须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正式和税发票;如采取协议供货方式采购,须附区公共服务中心签章的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品库协议供货产品信息、正式的税务发票。
九、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报账时须注明列支的专项资金名称,保证专款专用。
十、工程类支出。预付首笔工程款时,须附中标书及合同资料;再次预付工程款时,须附“工程款支付情况表”,及时、准确反映本项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及时清账入账。
十一、因工作需要借款时,按规定填写“借款凭证”,将借款事由、资金渠道、借款金额填写清楚,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单笔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借款须报区分管领导审批。工作完成后,借款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局财务备用金借款在本会计年度内结清。
十二、各项支出按《铜陵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通过银行直接转账给供应商或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付款的,必须由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付款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现金支付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十三、局财务工作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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