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城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 |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办事流程 |
办事电话 |
| 党建类 |
党组织关系接转 |
一、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由党员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党员本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省内转入,党员必须先由流出地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网上转接,再到新城办事处党政办报到,办理转入手续;省外转入,党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凭纸质介绍信到新城办事处党政办办理转入手续。
2.党员报到,应当提供党员本人基本信息和工资单,工作人员当场登记并核定党费基数,并告知党员本人及转入党支部。
3.党员报到时,工作人员发放《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告知书》,告知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告知不履行党员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转往省内的,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直接转出;转往省外的,由新城办事处党政办开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出手续。 |
2112129 |
| 民政类 |
最低生活保障
低收入家庭 |
按属地管理,由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向区直管社区、乡镇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户主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2.有单位的需提供前6个月工资收入状况证明;
3.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4.患重病者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结算单;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6.经济核对-入户调查-申请-初审-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
7.审批后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结束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
2112112 |
| 临时救助 |
按属地管理,由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向区直管社区、乡镇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
4.患有慢性疾病,且无劳动能力者;三四级残疾人、聋哑、低视力;无收入,重病患者:经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认定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艾滋病等《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需要提供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证明或诊断书;
5.无收入,肢体、智力或精神残疾达一、二级或视力盲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在全日制高等院校或普通高中、职中就读学生需要提供学校证明;
7.服兵役者需要提供入伍通知书;
8.自产后2年时间内的无工作单位已婚妇女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
9.意外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遭受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
11.银行账号。 |
2112112 |
| 生态殡葬救助 |
1.逝者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亲属的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一份;
3.生态殡葬证明复印件一份;
4.直接送至铜官区民政局盖章并办理。 |
2201011 |
| 高龄津贴 |
1.年满80岁以上的居民,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交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2份,两寸免冠近照2张。银行账户复印件(工商银行、邮政储蓄、徽商银行、建设银行)
3.如委托其亲属或其他人代理为申请的,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112119 |
| 居家养老 |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或低收入家庭困难失能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交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两寸免冠近照2张,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3.需要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领取证》或《低收入救助证》。 |
2112119 |
| 住建类 |
保障性住房 |
《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房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居住2年以上外来人口,已与本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住房保障待遇。仅符合“住房”准入条件但不符合“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在优先保障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后,富余保障房房源向此类家庭仅以租赁方式供应。
一、住房条件
(一)在本市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没有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没有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过自有住房;(二)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将原有住房转让,造成住房困难,仍然可以申请;
(三)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承租单位公房等。
二、收入条件
在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注:2018年核定为2218元),以养老金为生活来源的家庭不高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注:2018年核定为2496元)。
三、财产标准
家庭财产人均不得超过5万元,且家庭总财产不得超过15万元的家庭;未登记拥有小型载客汽车或5万元以上(按购置价格认定)其他车辆、车辆遗失的,有公安部门确认。
四、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及需提供材料,带市住建委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告后,市辖区居民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向所在的社区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符合优先保障条件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请房源意向表,经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后,辖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逐级审核公示。 |
2112125 |
| 武装类 |
义务兵征兵 |
1.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
2.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验,政治初审;
3.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
2112116 |
| 卫计类 |
生育服务登记卡 |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乡级及以上卫计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
4.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5.如果生二胎,需要提供前4条规定,另外提供第一孩子的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服务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证带来收回。 |
2112131 |
| 生育证 |
1.持双方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簿、身份证、前子女生殖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双方所在社区(乡镇)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4.打印《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现场填写、签字。 |
2112131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1.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一方离婚、丧偶等情况,只需要一方照片)。 |
2112131 |
|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 |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本人结婚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因婚在外省居住的需提供现居住地婚育情况证明。 |
2112131 |
| 老年优待证 |
年满60-70岁以上的居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现场办证。 |
6861016 |
| 残协类 |
残疾人证的办理 |
1.携带残疾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如果是精神、智力残疾人或未成年人,请一并带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领取“申请表”和“鉴定表”,填写相关信息;
3.医院鉴定:办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类别残疾人证的,需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办理智力、精神残疾类别残疾人证的,需到市第三人民医院;
4.《残疾人证》的发放:携带户口簿到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领取。 |
2112112 |
| 公交爱心卡和优抚卡的办理 |
肢体、视力盲一二级残疾人申请爱心卡;其他申请优抚卡(提供残疾人证、近期1寸彩照2张)——市公交总公司办理 |
2112112 |
| 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 |
个人或监护人申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有则提供))——村(居)委会或社区登记——新城办初审——区残联复审——市残联审批,发放服药救助卡或打卡发放救助金。 |
2112112 |
|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1.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0—17周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救助;
2.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带上当年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户口簿、身份证、邮储银行卡到村(居)委会或社区登记——新城办初审、公示——区残联审核——公示——指定康复机构康复训练。 |
2112112 |
| 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救助 |
申请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精神和一级智力、一级肢体残疾人;
2.具有本市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59周岁,起算截止月份以6月30日为准;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流程
1.携带低保证及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向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村(居)委会、社区递交的申请人材料:
3.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核村(居)委会、社区初审、公示的申请人材料,上报材料到区残联;
5.区残联打卡发放救助金。 |
2112112 |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救助 |
申请条件:
1.一户至少2人残疾,并均持有二代残疾人证;
2.残疾人中至少有1人享受低保。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低保证、二代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向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原件(要贴照片)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村(居)委会、社区递交的申请人材料;
3.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核村(居)委会、社区初审、公示的申请人材料,上报材料到区残联。
5.区残联打卡发放救助金。 |
2112112 |
| 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救助 |
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向村(居)委会或社区申请(携带残疾人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新城办初审——区残联复审——市残联发放救助金。 |
2112112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1.申请人携带二代残疾人证(一、二级)、户口簿、身份证、徽行存折(低保户提供邮储一行低保账号)和2张小二寸近期彩照到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书及申请审批表。
2.审核村(居)委会或社区初审、公示的申请材料上报区残联;
3.区残联复审;
4.区民政审批发放。 |
2112112 |
|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
1.申请人携带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邮储银行低保账号和2张小二寸近期彩照到所在村(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书及申请审批表。
2.审核村(居)委会或社区初审、公示的申请材料上报区残联;
3.区残联复审;
4.区民政审批发放。 |
2112112 |
| 就业类 |
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 |
1.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就近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大专以上文凭(包括大专)需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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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27 |
| 就业困难对象认定 |
1.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原件。 |
2112127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 |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
4、 低保人员另需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费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卡》复印件(缴费记录要打到补贴月份); 6、申报期内(每年6月20日至7月20日、12月20至元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填写《铜陵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 |
2112127 |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经营场所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就近填写《铜陵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并复印五份。
5.曾经贷过款的,要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 |
2112127 |
| 社保类 |
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 |
1.户籍或常住在本辖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享受老年人生活津贴人员等,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办理认证手续。
2.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新农保、征地农民及享受老年人生活津贴人员高龄或行动确实不便的,社区上门认证,推荐用“老来网”APP自助认证;
3.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新农保、征地农民及享受老年人生活津贴人员,可以到社区领取异地基本养老金(抚恤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老年人生活津贴)资格认证表进行认证。 |
2112127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
1.户口簿地址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各一份;
2.邮政储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账号;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年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
2112127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世丧葬补助费申报 |
1.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2.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以申报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或领取人领取待遇存折账号复印件(与申报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
2112127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办理 |
1.户口簿地址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各一份;
2.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账号及银行存折或卡的持有人;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城乡居民按年度申报参保,应在当年9月至12月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办理次年参保手续。 |
2112127 |
| 医疗救助 |
1.一站式医疗救助办理:低保对象患病在办住院手续时24小时内提供低保证与医疗卡登记,出院时办理一站式医疗救助,医疗费用直接救助减免;
2.手工医疗救助办理:需要来社区提供医疗诊断书、出院记录复印件、医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证、邮储银行账号等相关复印件。 |
2112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