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宣传好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移接交,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调推动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4、协助做好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组织员、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8、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