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及房屋装潢补偿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2、3、4。
二、调整后的征收补偿标准自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三、《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增购安置房建筑面积,增购价格为: 1800元/㎡;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2550元/㎡的,按市场价格的70%计价。
四、《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购买安置房的,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下购买面积为65㎡,家庭人口4人(含4人)以上购买面积为75㎡,购买价格为2550元/㎡;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3000元/㎡的,按市场价格的85%计价。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五、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回迁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临时过渡期限为18个月,从超出之月起,临时过渡补助费按2倍执行,回迁安置房屋时一并结算。
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自拆自建的,临时过渡期限为12个月。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化安置(包括房票方式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为6个月。
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为:200元∕月﹒人。
六、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0000元;逾期不予奖励。
七、住宅搬迁费,每户每次1000元。非住宅搬迁费,按12元/平方米结算。
八、枞阳县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县域范围内补偿政策。
九、本补偿标准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2.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
3.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4.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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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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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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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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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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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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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
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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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米以下
2.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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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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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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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披屋、正规小屋等,根据结构分类、檐口高度补偿。檐高1.8米至2.2米的按70%予以补偿。檐高1.5米至檐高1.8米按60%予以补偿;
2.砖墙石棉瓦顶房屋,根据结构分类、檐口高度按同类砖墙瓦顶房屋的60%予以补偿;
3.平房、楼房补偿费,包括室内外水泥地坪、天花、墙体内外粉刷、地梁、地圈梁等;
4.室外楼梯、阳台参照房屋产权登记计算方式计算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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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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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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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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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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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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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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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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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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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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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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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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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现浇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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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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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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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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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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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2.8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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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顶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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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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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板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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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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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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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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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和楼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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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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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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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前屋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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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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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檐高1.5米以下的房屋、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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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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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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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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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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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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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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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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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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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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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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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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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石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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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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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井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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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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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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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冢一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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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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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冢(公益性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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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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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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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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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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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包括粮、油、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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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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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包括茶园、果园、药材、苗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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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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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专业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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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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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包括水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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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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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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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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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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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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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砍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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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种养殖、种植可以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认定后,经评估确定迁移费用和因迁移造成的直接损失费用。
附件4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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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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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璜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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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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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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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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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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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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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龙骨吊顶,花岗岩、大理石或高档木地板,板饰墙面,门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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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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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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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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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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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龙骨吊顶,高档地面砖或木地板,墙面乳胶漆或贴墙纸,门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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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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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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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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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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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板或扣板吊顶,普通地面砖或强化地板,墙面乳胶漆或贴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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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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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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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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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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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砖地面,乳胶漆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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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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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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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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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征收补偿时对以上标准出现争议的,可以由评估确定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