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办〔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有关单位了解掌握该政策,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落实城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屋改建改装,扎实做好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根据《安徽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106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铜陵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健全完善我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对我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房屋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实行“一楼一档”;通过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从而基本消除城市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根据《安徽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领导在《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106号)上的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市安委办工作安排,市住建局牵头拟定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充分采纳各部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领导进一步要求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市住建局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市政府。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开展城市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至2022年底县区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闭环管理,构建城市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房屋生命周期管理。
五、主要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高效有序推进城市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分三个阶段:
一是全面排查阶段。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建立完善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具体分两个阶段:2021年3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除生产经营房屋以外的其它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分类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二是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主要对排查出的房屋隐患开展整治除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改建改装行为,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县区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县区在全面排查、集中攻坚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实行定期分析、分片管辖、专人负责、常态巡查,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构建城市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统筹督导、分级管理。建立以县区为主、市直部门督导的城市房屋安全整治责任体系,推动县区政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实现城市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分步实施。以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房屋生命周期管理为总体目标,分阶段稳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的铜陵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研究推进城市房屋安全整治有关工作。
(二)落实属地责任。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辖区资源力量,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高效。
(三)制定实施方案。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制定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县区政府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八、下一步工作
县区政府加快整合辖区资源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共同推进城市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