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区)级审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监督电话:28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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