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会制定本细则?
答: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什么?
答:是指商务部门依法实施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三、进行随机抽查应当坚持怎样的原则?具体说明如何坚持这些原则?
答: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督检查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依法持有国家或省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对象为成品油零售,相关名录库信息应录入安徽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方式。检查实施前,商务部门通过安徽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应当体现随机性、科学性,同时需注意回避情形)。抽取比例为检查对象名录库全部经营企业(抽取比例可根据年度监管工作实际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
四、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一)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四)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五、检查的结果如何进行处理?
答: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处理处罚等信息,经履行报批程序后,及时在商务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如何?
答:在规定时限内对铜陵金山油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铜陵市华富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检查对象进行了依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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