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031683X/202001-00008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发布机构: | 铜官区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 公民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征求《铜陵市铜官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19-08-30 |
区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为扎实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国办发﹝2018﹞128 号)和《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9﹞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初稿。现请你单位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 8 月 29 日前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2828586, 邮箱:tgqhbj@126.com)
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
2019 年 8 月 26 日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国办发﹝2018﹞128 号)和《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9﹞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城乡环境治理一体化、固 体废物综合管理一体化”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通过推动形成 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技 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 干企业,实现主要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 全处置,为传统资源型城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 市”建设示范模式,打造沿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到 2020 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综合利用率达到 87%,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回收后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全区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普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 100%,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 95%,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40%。到2025 年,“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无废文化”基本形成,将我区打造成为理念先进、亮点突出、管理高效、推进扎实的“无废城市”建设典范和“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绿色生态工作新城。
二、工作步骤
编制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责任单位围绕试点领域和实施方 案,并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对照“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认真 制定试点专项推进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作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 作总结评估报告。
三、主要任务
1. 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率为核心指标的铜 陵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 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 筑垃圾统计方法。将“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生 态环境责任审计指标体系。
2.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 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大固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3. 根据《铜陵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办法》及绿色矿山、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建筑垃圾、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再生资源、绿色信贷等管理制度,制定《铜 官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法律法规和制度支撑体系。
4.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促进固体废物管理与一、二、 三产全面融合发展,打造循环经济升级版。
5. 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城镇污水 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报废汽车 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
6. 构建“互联网+固体废物管理”监管模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监管,提高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水 平。
7. 加强“无废文化”建设。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宣传,引 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理念。 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
8. 深化绿色矿山创建,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 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治理采空区、塌陷区,减少矿业 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试点建设“无废矿区”。到 2020 年全区绿色矿山创建面达到 80%,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
9. 建立尾矿、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 术标准。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治理技术 标准。
10. 加强尾矿、工业副产石膏、钢铁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 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11. 支持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
12. 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13. 鼓励规模化养殖场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果沼畜”、 “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
14. 以秸秆就地还田,生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秸秆肥料化、 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
15. 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在 0.01 mm 以下的农膜,示范使用可降解农膜。建立农药集中配送和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体系,构 建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农户自觉参与”的回收利用机 制。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 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
16. 深入推进农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量增效。
17. 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政策,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 收运处理系统。
18. 强化农贸市场有机垃圾源头分类,促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
19. 加快推进六国化工磷石膏填埋场、包村金矿露天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建设。
20. 重点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建筑垃圾产生、 转运、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体系。
21. 建设废旧纸张、塑料、玻璃、大件家具、电器等可回收物收集体系。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建设。
22. 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
23. 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
24. 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探索实行酒店、宾馆一次性物品可选择化和有偿使用。
25. 提倡和鼓励商场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禁止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 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创建绿色商场。
26. 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 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27.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
28. 以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9. 建立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加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环境管理。
30. 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31. 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 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
32.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 管,创新监管技术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 置危险废物行为。
33.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 医疗废物收集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4. 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35.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36. 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产危险废物 100t 以上的企业全部推行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37.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 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兑现税收优惠政策。
38. 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 置产业发展。
39. 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的补贴力度。
40. 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循环利用产品优先采购清单,增加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 采用综合利用产品。
41. 发展“互联网+”回收体系建设,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 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
42. 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 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 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 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 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各项试
点工作。各试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地生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
投资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拓 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 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关键领域科技攻关,突破尾矿、
工业副产磷石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积极引进国内外创新 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强化科技成果共 享和转化,不断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
校、社区、家庭,加大“无废城市”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无废城市” 建设的良好氛围。区人大政协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专题调研, 积极建言献策,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纳
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试点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力度, 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 究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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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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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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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 发挥政府统筹推动作用 |
建立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率为核心指标的铜陵市“无废城市” 建设指标体系。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将“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指标体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区统计局 区审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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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大固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经信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计局 区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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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铜陵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绿色矿山、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再生资源、绿色信贷等管理制度,制定《铜官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法律法规和制度支撑体系。 |
区文明办 区行政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
区发改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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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顶层 |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 |
区发改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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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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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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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引领, 发挥政府统筹推动作用 |
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全面融合发展,打造循环经济升级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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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商务局镇、办各社区 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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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发改局 镇、办各社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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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构建“互联网+固体废物管理”监管模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监管,提高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区商务局镇、办各社区 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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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无废文化”建设。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理念。将“无废城市” 建设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 |
区委宣传部 |
区教体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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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构建现代生态 |
深化绿色矿山创建,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治理采空区、塌陷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试点建设“无废矿区”。到 2020 年全区绿色矿山创建面达到 80%,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 |
区经信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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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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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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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体系,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充分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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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尾矿、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废弃露天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标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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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尾矿、工业副产石膏、钢铁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
区经信局 |
区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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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支持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 |
区经信局 |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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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
区发改局 |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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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构建新型农村合作服务机制, 促进主要 |
鼓励规模化养殖场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西湖镇、东郊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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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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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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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
以秸秆就地还田,生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区发改局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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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在 0.01 mm 以下的农膜,示范使用可降解农膜。建立农药集中配送和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体系,构建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区场运作,农户自觉参与”的回收利用机制。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西湖镇、东郊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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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深入推进农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量增效。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西湖镇、东郊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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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生活垃圾合理分类回收利用 |
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政策,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
区行政执法局 |
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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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农贸市场有机垃圾源头分类,促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 |
区行政执法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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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快推进六国化工磷石膏填埋场、包村金矿露天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建设。 |
西湖镇 |
区发改局 区行政执法局金九矿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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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点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转运、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体系。 |
区住建局 |
区经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西湖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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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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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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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
建设废旧纸张、塑料、玻璃、大件家具、电器等可回收物收集体系。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建设。 |
区行政执法局 |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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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 |
区发改局 |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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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 |
区发改局 |
区机关事务局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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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探索实行酒店、宾馆一次性物品可选择化和有偿使用。 |
区商务局 |
区文旅局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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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提倡和鼓励商场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禁止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创建绿色商场。 |
区商务局 |
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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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
区发改局 |
区商务局区教体局 区机关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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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 全管控 |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镇、办各社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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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以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区经信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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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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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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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
建立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加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环境管理。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行政执法局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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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掌握流向, 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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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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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住建局区卫计局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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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收集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区卫计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镇、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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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构建有效的市场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
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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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区税务分局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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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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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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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构建有效的市场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
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产危险废物 100t 以上的企业推行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铜陵银保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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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兑现税收优惠政策。 |
区经信局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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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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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的补贴力度。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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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循环利用产品优先采购清单,增加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采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 |
区财政局 |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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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发展“互联网+”回收体系建设,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 |
区商务局 |
镇、办各社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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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构建有效的市场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主 |
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行政执法局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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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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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领域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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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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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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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
区经信局 |
镇、办各社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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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 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
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财政局 镇、办各社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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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275号 联系方式:0562-2100022 0562-68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