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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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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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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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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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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符合环境洁净要求。厨房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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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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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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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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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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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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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有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等设施设备以及密闭的废弃物存放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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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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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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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有害、不洁物及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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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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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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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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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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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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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和设备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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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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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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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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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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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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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食品原料、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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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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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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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操作台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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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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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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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餐饮具做到彻底清洗、消毒,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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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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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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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杀虫剂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在食品经营现场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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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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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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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加工食品时不应佩带饰物,并保持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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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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