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一站式”办理或手工救助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一站式”救助流程:患病对象在住院登记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等有效证件,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时直接办理医疗救助并出具告知单。救助对象在入院时未及时提供低保证、低收入等有关证件的,可在出院后持相关身份证件、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转诊单等复印件及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等,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手工办理。
(“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市立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
2、手工救助流程:对于救助对象确因病情需要凭转院证明不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持医保报销凭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等,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铜陵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审核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按手工救助流程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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