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铜官区委办公室、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铜官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发办〔2020〕25号),明确提出:优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加快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2020年12月4日,铜陵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实施方案》(铜民发〔2020〕51号),明确各县区要在2021年2月份完成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铜官区区直管社区在做到社会救助办理时长不超过低保承诺审批制时限的基础上,参照乡镇(办事处)下放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对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实现了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压缩审批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度,提升识别精度和保障能效,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要求以及铜官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相关内容,区民政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铜官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附件中对委托实施后社会救助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召集部分镇办社区共同研修后,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2021年元月27日,经向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核算中心3个部门及20个镇办社区发出征求意见函,其中17个部门(单位)提出建议,区民政局对部分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并对送审稿做出了修改后,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铜官司法审(2021)19号)。
2021年3月9日,区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了《铜官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方案》,会议提出先行委托镇(办)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3月16日重新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4月2日中共铜官区委办公室、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工作,落实镇(办)的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强化区民政局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能,减少认定层级,优化救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主要任务
(一)将西湖镇、新城办事处、东郊办事处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核确认事项委托所属镇(办)实施。镇(办)在接受申请、经济核对、入户调查、收支测算、综合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经一定程序直接予以审核确认,取消原来的区级社会救助部门审批环节。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业务指导、业务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对现场提交、网上提交、主动发现、交办转办的居民困难申请,镇(办)发挥救助中心统筹协调功能,对照民政、住建、人社、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的救助政策,经认定评估提出综合救助意见,对不符合救助的事项,明确不能救助的理由。
(三)优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统筹实施救助事项办理,整合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事项,实现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取消民主评议和审核、审批公示环节,直接审核确认公示和低保末端长期公示;对新申请救助对象,经济核对反馈无疑义的,在当事人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急难型对象24小时救助到位。
(四)取消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群众只需到户籍所在镇(办) “一门受理”窗口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基层工作人员将其家庭相关信息录入救助平台,通过“个人申请承诺+信息核查”的方式调查了解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实现社会救助业务“一网办理”。
(五)区民政局依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具体流程调整办理系统,规范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二是提高办理效率;
三是精简办理材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办)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审核确认工作方案,确保管理有序、认定规范、高效便捷。
(二)立足能力建设。镇(办)要成立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救助事项进行审核确认;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标准和程序,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开展困难家庭入户调查评估,确保工作无缝衔接,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搭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平台,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档案管理。镇(办)要加强对救助档案的管理,以户为单位按“一户一档”要求将原始材料纸质整理归档,至少保存5年(停保后)。同时,将社会救助档案资料扫描至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救助档案“电子化”管理。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档案的抽查检查,并依托信息平台上传的资料开展检查和抽查工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铜官区民政局
解 读 人:程寅森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2-2201015
两办发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委托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