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铜官区医保局局长解读《铜官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根据铜陵市《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铜医保办〔2019〕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铜官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参保缴费对象和范围
(一)凡具有我市户籍人员、除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外地基本医疗保险外均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非我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房产证)人员,以及我市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也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三)未入学且不具有我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在户籍地未参加当地乡居民医保的,可随持有我市居住证(或房产证)的父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四)外国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第16号令)执行。
二、筹资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二)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
(三)特殊困难人群资助代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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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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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殊困难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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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代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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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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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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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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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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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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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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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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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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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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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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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0周岁以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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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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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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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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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资助(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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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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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今年受洪涝灾害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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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资助(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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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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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今年受洪涝灾害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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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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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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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和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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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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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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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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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区政府明确代缴全部或部分个人承担参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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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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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保障的特殊困难人群及县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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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应保障办法予以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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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时间及医保待遇享受期限
(一)第一条中各类参保对象参加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的实际,征收保费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二)上述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完成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照先参保登 记、后缴费的顺序进行。以前年份已经参保并缴费的城乡居民,无需进行参保登记,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一)参保登记
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负责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业务。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录入、核对、修改、维护、停保续保业务以及代扣代缴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1、城乡居民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2、持有我市居住证或房产证的城乡居民凭居住证或房产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我市各类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及代收保费手续。各类学校需于学校开学后1个月内将参保名单及代收保费上报至各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确认保费入库后将参保名单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或户口迁出等原因,需及时办理停保手续,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造成重复缴费的,不予退费。
(二)缴费方式
各县(区)要确保缴费方式有效、可靠,继续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委托代收或预存代扣的方式,以及“微信”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第三方网上平台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与征收,确保征缴工作落实到位。
1、线上缴费
医保部门定期将核定扣款数据发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推送线上缴费合作银行。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线上缴费:
(1)关注“铜陵医保服务平台”
登录/关注微信公众号“铜陵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医保凭证】-【激活凭证】,激活电子凭证后点击【居民医保】-【续保缴费】录入姓名身份证,核实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开始缴费。
(2)关注“铜陵税务”
登录/关注微信公众号“铜陵税务”,点击【我的办税】-【城乡居民医疗缴费】-【续保缴费】,录入姓名身份证,核实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开始缴费。
医保部门根据特殊人群、一般缴费人、新增参保人员(不含学生)名册,生成缴费清册并推送至线上缴费合作机构。
2、代扣代缴
参保人员将保费足额预存至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卡上等待扣款缴费,银行、税务及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做好数据传递。
参保人员银行账户有变更的,应在缴费期内即时至所在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重新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目前,我市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商业银行分别为:
铜官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义安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支行。
郊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南区支行、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代收
由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统一代收的,保费由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代收后统一集中缴纳至税务部门。委托代收集中缴纳时间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应由政府主导,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分管、专人经办。按照各自征缴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协同推进征缴工作如期顺利实施。各县(区)要及时制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进行筹资动员部署,明确县(区)、社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村委会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和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乡居民医保涉及缴费人员数量众多,涉及居民切身利益,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工作安排,做好动员部署,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规范化开展。
(二)深入开展宣传。根据省级文件总体要求,医保部门应及时制发文件,确定当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待遇标准的各项政策。医保、税务部门牵头发起,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组织配合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将居民医保的征缴、优惠政策等告知到应参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加强部门配合。税务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医疗保障部门要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拨付到位,征管工作组成部门要及时复核特殊人群名册,人民银行部门要做好金融机构待报解账户的指导和管理。县区有关部门应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业务衔接顺畅、问题响应迅速。
(四)严肃征收纪律。对在居民医保征收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枞阳县、义安区可根据本地征收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确定征管工作方式。
五、职责分工及参保方式
区医保局主管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对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共同关注居民医保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处理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各镇办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做好参保居民身份甄别、为新参保、转入人员及尚未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居民收款开票、办理代扣代缴等工作。各镇办社区要稳定缴费方式,统筹做好保费征缴工作,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方式,代收单位收取参保人现金保费后应据实开具票据,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六、资助政策
各镇办社区要全面落实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政府代缴政策,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各镇办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确保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周密部署,宣传发动。各镇办社区要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动员会全面发动,要把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人,做到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要积极探索创新参保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小区、楼栋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熟悉城乡居民医保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缴费续保,切实保障好参保居民合法权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服务。建立专项督查和工作调度机制,区医保局每月汇总各镇办社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日常工作进行调度安排。各镇办社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提高医保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及时掌握动态,收集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动态和参保人数统计表上报区医保局(联系人:区医保局刘嘉;联系电话:6861039; 邮箱:tgqybj3020@qq.com; QQ群:374430010)。
铜官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解读负责人:张川莲 局长
咨询科室:综合办
联系方式:0562-686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