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局赋予的指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 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赋予的指导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 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婚俗 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 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 地迁移等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赠工作。